課程名稱 |
勞工法 LABOR LAW |
開課學期 |
97-1 |
授課對象 |
法律學院 法律學系 |
授課教師 |
王能君 |
課號 |
LAW5040 |
課程識別碼 |
A21 U0760 |
班次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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學分 |
2 |
全/半年 |
半年 |
必/選修 |
選修 |
上課時間 |
星期一3,4(10:20~12:10) |
上課地點 |
社法22 |
備註 |
與研究所合開。 限學士班三年級以上 總人數上限:100人 |
Ceiba 課程網頁 |
http://ceiba.ntu.edu.tw/971laborlaw |
課程簡介影片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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核心能力關聯 |
核心能力與課程規劃關聯圖 |
課程大綱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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為確保您我的權利,請尊重智慧財產權及不得非法影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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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概述 |
在台灣,以勞動法(或勞工法)為名的法律並不存在,勞動法只是泛指與勞動、勞工有關的法令。台灣現行的主要勞動法規,除了勞動基準法以外,所謂的勞動三法(工會法、團體協約法、勞資爭議處理法)和工廠法等,均是國民政府於1930年前後於中國大陸所制定。1949年之後所制定的勞動法規,以1987年解嚴為分水嶺,其內涵似乎有所不同。解嚴前,工會法、團體協約法、勞資爭議處理法等「集體勞動法」領域沒有太大的變化;在「個別勞動法」領域為了保障勞工的福利和勞動條件,除制定了勞工安全衛生法以外,最重要的是以既存的工廠法為基礎而制定了勞動基準法;在「勞動市場法」領域則有勞工保險條例和職業訓練法。但是在解嚴之後,配合台灣的政治、經濟、社會環境的變化,在「勞動市場法、雇用政策法」領域制定了就業服務法、就業保險法;在「個別勞動法」領域除修訂勞動基準法之外,尚制定了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、兩性工作平等法、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、勞工退休金條例;「集體勞動法」領域,除團體協約法已經修正,並於2008年1月公布(尚未施行),工會法和勞資爭議處理法於則是預定作重大之修正,似乎要從嚴格管理工會的立場轉變為勞資自治的立場。
本課程主要是講解勞動法體系及其內容。授課教師於上課前將授課大綱之電子檔公布於學校之CEIBA教學網站https://ceiba.ntu.edu.tw/971laborlaw,並就各個單元均指定若干參考資料,有意進一步研習勞動法的同學可自行研讀。
由於授課時間有限,將以法制度和法理論之講授為主;至於勞動法的實際運用,則在其餘勞動法進階課程中以判決、文獻為教材講授之。 |
課程目標 |
「勞工法」課程之主要教學目的,在於講解上述勞動法體系的概要和法制改革的動向,使同學對勞動法體系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,並能瞭解主要之爭議問題之解決方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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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要求 |
與勞動法有關的學科,有憲法、行政法、民法、社會法(特別是社會保險法),但是並非意味著上述科目均為先修科目。基本上,法律學系(包括雙主修、輔系)的同學修畢「民法債編總論」後,選修本課程較佳。
同時,本課程亦歡迎修畢「民法概要」的外系同學選修。不過,根據過去之教學經驗,法律學系以外的同學之學期成績比較不理想,但是努力的同學亦有取得好成績的可能。
教學助理已經將過去之考古題公布於PTT之考古題網站,對考古題有興趣之同學請自行搜尋參考。 |
預期每週課後學習時數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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Office Hours |
每週二 15:30~17:30 備註: 每人(組)以20分鐘以內為原則。 |
指定閱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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參考書目 |
重要參考圖書均已經指定,陳列於法社分館參考書架上。其餘參考書目則於第一次上課時介紹。 |
評量方式 (僅供參考) |
No. |
項目 |
百分比 |
說明 |
1. |
期末考 |
100% |
期末考試:2009年1月12日(星期一)10:20-1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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週次 |
日期 |
單元主題 |
第1週 |
9/15 |
課程簡介、第一單元 |
第2週 |
9/22 |
第一單元、第二單元 |
第3週 |
9/29 |
因第15號颱風(薔蜜)停課 |
第4週 |
10/06 |
第三單元、第四單元 |
第5週 |
10/13 |
第四單元、第五單元、第六單元 |
第6週 |
10/20 |
第六單元、第七單元 |
第7週 |
10/27 |
第八單元、第九單元 |
第8週 |
11/03 |
第九單元、第十單元 |
第9週 |
11/10 |
第十單元 |
第10週 |
11/17 |
第十一單元、第十二單元 |
第11週 |
11/24 |
第十二單元、第十三單元 |
第12週 |
12/01 |
第十四單元、第十五單元、第十六單元、第十七單元 |
第13週 |
12/08 |
第十七單元、第十八單元 |
第14週 |
12/15 |
第十八單元、第十九單元 |
第15週 |
12/22 |
第二十單元 |
第16週 |
12/29 |
第二十一單元、第二十二單元、第二十三單元 |
第17週 |
01/05 |
第二十四單元、第二十五單元、第二十六單元、第二十七單元 |
第18週 |
01/12 |
期末考試10:20-12:00 |